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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2020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 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09-18 浏览次数:1879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接收推免生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4、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5、获得本科就读学校2020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硕士生)。

    二、接收专业

我院接收推免硕士生的专业有: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全日制学术学位和材料与化工(0856)全日制专业学位。

三、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学制

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推免硕士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转专业,以及通过申请考核读博。

(二)新生奖学金

对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0000

元的新生奖学金奖励。学院另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配套奖励。

(三)其他奖助体系

我校完善了研究生多元奖助体系与配套措施,确保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与收费政策实施前相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推免硕士生:学校按国家政策实施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20000元)、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8000元,最高奖励为12000元)和研究生各类专项奖助学金。

此外,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 “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设立了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得到资助。

四、申请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五、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1、9月22日前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册。

2、9月28日—10月16日: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3、9月28日-10月20日:

1)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体检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到我校参加复试、体检;

2)学院在网上对复试和体检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3)学院组织复试,并于10月20日前将同意待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研究生院。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接收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其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5、推荐免试生的最后录取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学校不再寄发《推荐免试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六、复试录取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复试时间、录取办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收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本通知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八、咨询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子良楼A217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871530

E-mail:shouln@zjut.edu.cn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同学踊跃报考我院。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材料学院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