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位老师:
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各位老师务必认真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各项工作。现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答辩时间安排:大组答辩: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小组答辩:6月13日(星期二)。
2.各位老师要督促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检测工作,并在6月8前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检测。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质量。
3.严格执行“评阅人”制度,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应在答辩前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创作)写好评语并送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在学生答辩之前对评语进行审阅。
4.对学生答辩资格要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创作)
教学工作规范”进行严格审查。
5.严格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控制答辩时间,认真进行毕业答辩记录,保证毕业答辩质量。
6.成绩评定比例应严格掌握:优秀≤15%,良好≤45%,中等≥30%,及格和不及格≥8%,机动2%,对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成绩初评为“优秀”或“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大组答辩。答辩结束后,将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创作)的全套资料留存学院备查。
7.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工作,学院会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推荐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名额按毕业生的0.5%控制,材料学院可以推荐1名优秀指导教师。
8.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送外校评审工作。学校将从我院2个专业中抽取1个专业,从该专业抽取4篇毕业设计(论文、创作)送外校评审,其中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各1篇。被送论文要准备如下文档材料:毕业设计(论文、创作)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正文(含设计、论文的文本和设计图纸)等以备送审,具体送审专业另行通知。
9.为不影响毕业班学生发证离校,请各位老师务必于6月14日前将成绩报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报至教务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