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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9-12-24 浏览次数:3012

学院各部门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1937]规定,校研究生院现启动2019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发201832](附件1)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转专业意向的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于20191231日前上交至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位点所在学院办公室。本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学位点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办公室地点:子良A217室。

(三)学院经考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研究生名单并排序,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于202018日前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

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学位点所在学院转专业条件和具体进程安排,同时及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


材料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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