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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1-08 浏览次数:1526

学校党政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浙妇〔2019〕33号)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可推荐浙江省巾帼文明岗或省巾帼建功标兵1个,各部门向学校推荐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省巾帼文明岗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60%及以上(特殊领域除外),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推荐申报的优秀集体原则上应已获得设区市级及相应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且创建省级巾帼文明岗一年以上。

      2.省巾帼建功标兵要求年满18周岁,在浙江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女性公民,包括港澳台同胞,且获得过设区市级或相应层级行业(系统)及以上称号,已获得过省和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的不予申报。

      3.具体评选条件参照《浙江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附件中相应的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并于1月1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交到人事办公室(东科教楼南211),电子稿发到rsc@zjut.edu.cn。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

    学院有申报意向的老师,请在1月9号16:00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交到学院办公室(子良A214),电子稿发到dongyy@zjut.edu.cn。

   联系人:董艳艳       联系电话:88871519

附件.zip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