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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落实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2-05 浏览次数:1468

学院全体师生:

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工大党〔2020〕5号)》、《浙江工业大学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工大办〔2020〕3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校园实行半封闭式管理的通知(03号)》、《浙江工业大学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轮休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要求,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出“四个认真落实”的要求,就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

一要认真落实责任主体。坚定政治站位,统一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急、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班子、部门负责人(研究所所长、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的防控工作小组,认真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坚决地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科学有序地把学院各项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学院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学院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尽责。

二要认真落实摸排工作。切实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排查摸底工作。

1.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学院建立由“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党政班子、部门负责人)-信息报送小组长(部门秘书)-全体师生”组成的三级双向信息传递渠道,快速、准确传递防控部署和疫情信息。

2严格落实“每日一报”要求: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做到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切实做到“三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传达部署、第一时间排查、第一时间上报。

3.做好重点人群的摸排和跟踪:信息报送人员要对“寒假留校学生”、“近期返杭人员”、“有疫区和疫情接触史人员”、“有感冒、发烧等症状人员”等4类人员要排查锁定到位,实行每日跟踪联系和动态监测管理。除特殊情况外,每天16:00前反馈本部门疫情情况。

三要认真落实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学校、学院疫情专项防控工作方案,做好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各类预案,把师生的需要想在前,做在前,确保开学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并重点做好以下预案工作。

1.本科生教育教学:在教务处等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调整教学计划、开展线上理论教学、延期实践教学、组织毕业环节等预案。

2.研究生教育教学:在研究生院等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调整教学计划、开展线上理论教学、毕业论文送审、研究生招生复试等预案。

3.学生管理:在学工部、研工部等职能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学生不服从管理提前返校、发生疫情等预案。全院辅导员24小时线上值班,关注学生动态,摸底排查学生情况,发动班主任、导师等做好学生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

四要认真落实防控要求。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遵守防控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学校防控工作纪律:学院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防控责任事故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向校园扩散或向外传播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和处理。

2.严格执行学校半封闭式管理制度:在正式开学前,未经学校同意,全体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全体教职员工和校外人员暂时不得进校,值班人员一律改为在家进行。特殊情况,须凭学院院长或书记签发的《进门审批单》,经学校防控办审批后,方可入校,入校时必须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检测体温、了解去向和身体状况,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并采取医学隔离措施。

3.严格执行防控倡议要求:全院师生到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尽量少出门、出门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做主动配合学校、学院、社区等做好医学筛查、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学院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流动信息,杜绝瞒报、不报等情况。

4.严格执行线上办公要求: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人员、学院办公室人员、部门管理人员等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学习掌握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工作群、线上办公等方式,及时有效地做好传达部署要求、宣传防治知识等工作,及时处理落实日常管理工作。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