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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及审核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18 浏览次数:1881

 

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为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相应的招生条件。

2.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 申请者需在2020年2月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材料提交清单如下:

①《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命名规则:学院名称+姓名,例“材料+张三”。)

② 学术成果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包括:

a.主持的科研项目清单及到款数截图(截图信息应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合同执行期、该项目的近五年到款数,科研项目还没有在科研院备案的,需要科研院出证);

b.学术论文请提供收录证明或论文首页或WEB OF SCIENCE网站截图(截图中应包含题目、作者署名情况(一作、通讯)、论文期刊分区情况、发表日期等完整的关键信息),学术专著或教材请提供相关封面、扉页、目录的复印件;发明专利请提供专利授权书扫描件(或拍照图片)

以上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以上文件存放在以自己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后发送到邮箱:shouln@zjut.edu.cn

2.学院汇总材料,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材料包括每位申请者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表格材料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说明

1.高端人才范围(有必填):

①国家级: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专家计划(青年专家计划)、人事部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专家;

②省级: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浙江省专家计划、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专家;

③重大项目获得者: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研的Ⅳ类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是指各类纵横向项目在合同执行期内。

2.  材料统计起止日期: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3.  校聘教授、校聘副教授在合同期内有硕士招生资格,只需提交申请表。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