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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20-03-12 浏览次数:3134

全院教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40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教育部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申报人申报参照《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主动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挑战,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优化工科专业结构,全面加快新工科建设,不断提高工科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项目推荐

各学院、部门限额申报1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省教育厅1项参加全省遴选。各学院也可以联系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推荐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持人在认真研究《指南》建设要求的同时,应充分结合我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鼓励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新工科项目研究与实践,推进协同育人,形成可借鉴和推广的研究成果。

3.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组别为地方高校组,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本次经专家评价优秀但未被遴选推荐的项目,将在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优先考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以推荐申报:

1.已获得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或主要内容已经列入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2.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曾有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被中止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请项目申报人在317日前,将《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发送至lulinyu@zjut.edu.cn 邮箱。(联系人:陆林雨,联系电话:8887152713738147668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doc

附件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