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专家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基金办启动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员信息维护和评审专家增补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优化队伍结构,满足项目评审的专家数量与质量要求。请按要求、按时做好会员信息维护和专家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会员信息是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的会员帐号可能会影响本人项目申报和管理。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具体如下:
一、维护对象及维护内容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会员和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
维护工作包括会员个人信息确认、专家级别确认、专家增补、专家停用四个方面。
二、维护方法
1、会员个人信息确认
个人信息如职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登录省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 进行个人信息修改。本人在其会员个人信息处自行修改,由管理员审核确认。无需填写附件2。
(1) 系统中原身份证号为15位号码的,需统一更新为18位身份证号码;
(2)个人信息右上角(民族上方)上传个人2寸照栏;个人信息下方(证件号码下方)上传证件扫描件栏;
(3)每人研究方向都需要填写两个代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和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代码)。
2、专家级别确认
专家根据附件3中的专家分级标准,核实确认专家级别,若现专家级别与系统中原专家级别(专家名单和级别详见附件1)不同,请填写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科研院。
3、专家增补
根据附件3中的专家入选及分级标准,若有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尚未入选项目评审专家,经科研人员本人申请,将拟入选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科研院。
注:若拟入选专家不是省基金系统会员,则需由其本人先申请成为会员后才能入选。会员注册须先在政务网注册,按省基金网站提示跳转到基金系统补充个人信息。
4、专家停用
根据附件3中的专家停用标准,将本部门拟停用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科研院。
管理员可在省基金系统“首页-其他查询-专家信息查询”菜单下可查询到本部门所有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根据专家名单进行信息维护。
三、维护时限
专家信息维护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13日。
请各部门于2020年3月13日之前将汇总后的附件2表格通过Email上报科研院(Email:dkai@zjut.edu.cn),如无专家增补、停用、专家级别调整情况也请及时与科研院反馈。
提醒老师注意:会员个人信息修改和确认,只需本人登录省基金系统操作并由管理员审核确认即可,无需填写附件2。
如存在以下情况:(1)项目评审专家级别变更的人员、(2)增补符合条件但尚未入评审专家库的科研人员、(3)停用专家的名单,老师需填写《附件2 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表》,于3月10日之前将附件2表格发送至邮箱luoyan@zjut.edu.cn。
附件3 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参照标准(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