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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省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会员信息维护和评审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
作者:骆燕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3195

为保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建立完善专家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省基金办启动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会员信息维护和评审专家增补工作,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优化队伍结构,满足项目评审的专家数量与质量要求。请按要求、按时做好会员信息维护和专家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会员信息是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遴选评审专家、评价学术成绩的主要依据之一,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的会员帐号可能会影响本人项目申报和管理。请务必如实完整填写,具体如下:

一、维护对象及维护内容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系统会员和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

维护工作包括会员个人信息确认、专家级别确认、专家增补、专家停用四个方面。

二、维护方法

1、会员个人信息确认

个人信息如职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登录省基金系统:http://www.zjnsf.gov.cn/b/home.aspx, 进行个人信息修改。本人在其会员个人信息处自行修改,由管理员审核确认。无需填写附件2。

(1) 系统中原身份证号为15位号码的,需统一更新为18位身份证号码;

(2)个人信息右上角(民族上方)上传个人2寸照栏;个人信息下方(证件号码下方)上传证件扫描件栏;

(3)每人研究方向都需要填写两个代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和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代码)。

2、专家级别确认

专家根据附件3中的专家分级标准,核实确认专家级别,若现专家级别与系统中原专家级别(专家名单和级别详见附件1)不同,请填写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科研院。

3、专家增补

根据附件3中的专家入选及分级标准,若有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尚未入选项目评审专家,经科研人员本人申请,将拟入选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上报科研院。

注:若拟入选专家不是省基金系统会员,则需由其本人先申请成为会员后才能入选。会员注册须先在政务网注册,按省基金网站提示跳转到基金系统补充个人信息。

4、专家停用

根据附件3中的专家停用标准,将本部门拟停用名单汇总后填入附件2表格中并上报到科研院。

管理员可在省基金系统“首页-其他查询-专家信息查询”菜单下可查询到本部门所有省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根据专家名单进行信息维护。

三、维护时限

专家信息维护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13日。

请各部门于2020年3月13日之前将汇总后的附件2表格通过Email上报科研院(Email:dkai@zjut.edu.cn),如无专家增补、停用、专家级别调整情况也请及时与科研院反馈。



提醒老师注意:会员个人信息修改和确认,只需本人登录省基金系统操作并由管理员审核确认即可,无需填写附件2。

如存在以下情况:(1)项目评审专家级别变更的人员、(2)增补符合条件但尚未入评审专家库的科研人员、(3)停用专家的名单,老师需填写《附件2 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表》,于3月10日之前将附件2表格发送至邮箱luoyan@zjut.edu.cn


附件1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名单.xls


附件2 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工作表.xls


附件3 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信息维护参照标准(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