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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董艳艳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次数:2038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为莫干山校区搬迁工作做好准备。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20年8月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学院在清查基准日前购置的所有固定资产。

三、清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资产自查(2020年8月11日—8月27日)

各研究所(中心)负责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的资产明细账,组织本部门的资产自查,具体内容包括:

1.实物盘点与核实账务相结合,做到账实相符。资产清单见附件1,请老师们自行核对自己名下的资产,并将结果(附件2)报给各所(中心)资产管理员。

2.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完整,便于之后的搬迁和核对资产。如标签缺失,请填写附件3中的表格,由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汇总后上报至学院,学院统一到资产处打印。

3.做好资产报废处置工作,对临近使用年限且不具备使用条件的资产及时做好报废处理。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老师上报的表格及时在固定资产系统中提交报废申请。

4.固定资产登记信息核实与调整。由于搬迁、人员进出等造成使(领)用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使用“资产变动管理”功能,及时做好相应变更工作(离退休教师的名下如有资产,请变更到实际使用人名下)。

(二)资产核查(2020年8月27日—8月28日)

在系统资产清查结束后,各所(中心)资产管理员将资产清查表格(附件2)和缺失固定资产标签的资产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dongyy@zjut.edu.cn。

四、清查工作要求

各位老师要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如实填报资产信息,真实反映资产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联系人:骆燕、董艳艳                  联系电话:88871519

附件1.各部门资产清单.rar

附件2.盘亏、盘盈、拟报废资产明细表.xls

附件3.缺失固定资产标签的资产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