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本学年研究生资助工作的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
组长:李开元
组员:黄银刚、周音博、王家阳、何泽坚、徐正涛、路恩皓;
二、认定程序
1.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通过目前研究生经济困难生库,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2.学院认定工作组负责汇总审核年级(专业或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提出的资助对象名单,报学校核准。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准和汇总各院系提交的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本省户籍的特殊群体(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和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上报后将与国家资助系统联网数据进行比对。
三、认定标准
(一)特殊困难群体。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困难群体
1.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四、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11月4日前,各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
2、11月5日前,各班认定工作组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人进行评议、认定,对资助对象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认定结果提交学院。
3、11月9日前,各班将认定结果和相关信息录入《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和《国家系统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导入表-模板》(国家系统上报用)并将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辅导员处,邮箱(wangjiayang@zjut.edu.cn)。
请各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规范认定程序和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认定和审核工作。
如有不明,请与研究生辅导员联系,联系人:王老师88871529。
2020年11月5日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信息库.xls
附件3:国家系统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版(所有选项都必填).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