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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董艳艳 发布日期:2021-01-05 浏览次数:2618

各位老师:

学校2020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相应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学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一年见习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审核。

初聘(转聘)教师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可自行登录系统在线打印http://zjzx.zjnu.edu.cn/bm/index)

三、报送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请到学院办公室(子良A214)领取(表格学校制作中,请提前联系再来领取);

2.学历、学位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请在2021年1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学院办公室(子良A214),联系电话:88871519,邮箱:dongyy@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聘(转聘)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