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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银刚 发布日期:2021-01-18 浏览次数:3332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54号),学校决定在2021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1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学习成绩优秀,取得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博士研究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1、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评选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2、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为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3、往年已经作为优秀毕业生确认基数的毕业生,予以剔除,不重复计算;各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时由学院统一填写优秀毕业生名册(各类表格见附件);

2、时间安排

(1)1月18日-1月22日,学生申报,上交《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35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及院内公示;

3)35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研工部;

4)36日至3月12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5)20213月底省教育厅将汇总各高校上报的2021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材料,再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

     6)4月份,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7)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8)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的打印和发放。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五、学院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只需书面稿,A4纸正反面印制推荐省优毕业研究生的同学,省教育厅将于确认名单后下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存放于毕业生档案中,空白登记表的下发时间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3、学院将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汇总至《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见附件4),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材料汇总至《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5),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

4、各学院将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公示后,于202135日前将省优、校优名册的打印稿(须签字盖章)、《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党委研工部办公室朝晖校区东教南204,电子稿发至研工部邮箱ygb@zj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学院+优秀毕业生”。各类登记表由学院保管,发文后通知各学院上交盖章。

5、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6、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确认工作。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确认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努力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确认工作,确保确认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样表).xls

附件5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生名册(样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