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预评审结果公示
作者:韩姝盈
发布日期: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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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1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工作的通知》预评省级、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3.3-2021.3.5,公示期如有问题,请致电韩老师0571-88871529。
公示期结束名单删除,如有需要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