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浙工大研〔2021〕3号)(附件1),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浙工大研〔2021〕3号)(附件1)相应的招生条件。
2.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等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 申请者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办公室。(申请者可只提供电子稿,《申请表》命名规则:学院名称+姓名,例“材料+张三”。)
2.学院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并汇总,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表决,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表格材料(附件2-附件4)将电子稿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
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申请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4,以及学术科研成果的佐证材料电子版)请在3月11日前发送到shouln@zj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请学院各部门及相关老师高度重视,按时提交申请。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关于印发《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浙工大研〔2021〕3号 ).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