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为了最大程度降低2020年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学校将采取学位论文分批集中送审及增开学位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做好2021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第一批和第二批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浙工大材料〔2016〕4号),以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三、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1.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特别说明:盲审格式请删去参考文献后面部分。。
2.申请2021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3月29日至4月1日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特别强调:所有拟于今年夏季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于此时间段进系统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答辩资格审查表必须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方为有效。同时应附上学术成果的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要求:
① 已发表的SCI收录论文,请提供Web ofscience 检索页截图,并由导师签字;EI收录的论文请提供EI工程索引检索页的截图。
② A类、B类论文,请提供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 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请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已公开的发明专利请提供公开材料的复印件。
③ 已录用尚未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函(或录用邮件)复印件,并由导师亲笔签名。同时需提供论文的首页,以及提交签字的《材料学院学术论文刊出及收录承诺书》。
(6)研究生将答辩资格审查表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子良A217)。
四、学位论文送审
1.学院请按照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将于4月2日前完成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等进行审查,同时撤销不符合要求申请者的申请。
2.完成送审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4月6日9:00至4月8日16:00前(第一批)或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6:00前(第二批)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4.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五、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人导师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六、2021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202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七、关于学位论文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并严格执行。
2021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安排时间表(第一批)
项目 | 日期 | 教学周 |
答辩网络申请 | 3月29日-4月1日 | 第5周,周一-周四 |
学院审核资格 | 4月2日前 | 第5周,周五前 |
论文上传系统 | 4月6日-4月8日 | 第6周,周二-周四 |
学校送审论文 | 4月9日 | 第6周,周五 |
学校送审周期 | 4月9日-5月7日 | 第7-10周 |
学院答辩安排 | 5月中下旬 | 第11-12周 |
学院材料上交 | 5月24日前 | 第13周,周一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6月7日-15日之间 | 第15周和第16周二前 |
安排时间表(第二批)
项目 | 日期 | 教学周 |
答辩网络申请 | 3月29日-4月1日 | 第5周,周一-周四 |
学院审核资格 | 4月2日前 | 第5周,周五前 |
论文上传系统 | 6月21日-6月24日 | 第17周,周一-周四 |
学校送审论文 | 6月25日 | 第17周,周五 |
学校送审周期 | 6月28日-7月23日 | |
学院答辩安排 | 7月底8月上旬 | |
学院材料上交 | 8月9日前 |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8月中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