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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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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聚集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根据《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人专[2007]81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特聘专家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及标准

重点资助在信息、健康、环保、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我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海洋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事创业创新的海外留学人员;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产业集聚区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回国来浙江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四、工作程序

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需加盖部门公章)1份;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一同装订成册一式1份交所在单位;

请申请人于2017年3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统一交学院办公室(A214),电子稿统一发至邮箱ywy@zjut.edu.cn。

联系人:于文艳,联系电话:88871519。

附件:

1. 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2. 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

3. 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