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校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前期校园安全检查成果,切实做好寒假春节前后的校园安全工作,让广大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假期,根据教育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继续深入做好校园安全大检查
近日,教育部、省教育厅分别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有关通知(见附件),对当前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学校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对校园安全大检查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集中力量对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确保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成立假期宿舍管理临时组织,保证信息网络渠道畅通。要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特别是关心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积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并安排一定形式的慰问和文娱活动,丰富寒假和春节期间留校学生的文化生活。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提供适宜的学习和运动场所,确保假期正常的校园秩序。
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报学校办公室,同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和处置。
学校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