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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章力文 发布日期:2021-10-27 浏览次数:2934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现对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国家助学金分一等、二等,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2700元/人,分次发放。

2.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 10月25日,学校资助中心下达国家助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 10月27日-11月1日,学生登入智慧学工系统进行在线申请.

3. 11月3日-11月10日,学院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上报评定结果;

4. 11月11日-11月19日,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资助中心;

5. 11月20日后,学生可登陆系统查询自己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审结果。


三、注意事项

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2. 全校各类奖助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系统提出申请或退回,方便协调。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