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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第三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次数:2085

学院各部门、全院教师: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工作要求,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6]65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第三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工大发〔2021〕4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浙江工业大学第三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学院可向学校推荐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1位。被推荐教师本人2021年度教师教学业绩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不占学院优秀指标)。

二、推荐条件

1.被推荐教师应为浙江工业大学在编在岗教师。

2.应忠诚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积极实施“课程思政”,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无教学事故或学术不端行为。

3.在教书育人岗位工作10年(含)以上,且在浙江工业大学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的教师。

4.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第一线,教学水平高,教学工作量大,教书育人效果好,教学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业绩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和敬重,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三、推荐流程

1.学院推荐。

参评教师材料填写应真实、规范。如学院、学校审核中发现信息虚假或疑义,或不符合参评条件,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且不补充参评名额。参评教师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1份及纸质版2份。

(2) 5分钟工作视频(分辨率不低于720p)。

(3) 候选人提供不超过20个字的教书育人感悟、不超过500字的个人简介(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主要教书育人业绩和典型事迹)和生活工作照片1张(Jpeg格式、不低于300万像素、比例4:3),用于浙江工业大学官方微信推送和投票。

(4) 教师本人课表(本学期有课教师,格式见附件3)。学院(部)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办法(试行)》《浙江工业大学第三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实施方案》以及本单位推荐办法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报评委会秘书处。

以上材料请于11月12日前交学院办公室,联系人:陆林雨(地点:材料楼C309,电话:88813663,邮箱:lulinyu@zjut.edu.cn)。学院对参评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教学委员会审核投票,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校评委会秘书处。

2.网络推荐和专家评审。秘书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网络推荐和专家评审工作。2021年12月26日前,确定10名获奖提名候选人。

3.评委会评选。2022年1月6日前,学校评委会评选出学校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和优秀奖获奖正式候选人。

4.公示发文。2022年1月16日前,秘书处将学校教书育人卓越贡献奖和优秀奖获奖正式候选人报校党委批准,经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课表.xlsx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第三届教书育人贡献奖评选实施方案.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教书育人贡献奖候选人个人简介及教书育人感悟.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