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1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学院评审。
请各班于11月22日(周一)下午16点前将班级同学申请表(导师签字)上交给年级团总支,年级总支审核后,交学院学工办王老师。汇总表需要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经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汇总至《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附件2)报送学校。
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
五、材料报送
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于11月26日(星期五)16:00之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和《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的电子稿和书面稿(签字确认,盖公章)送交研究生工作部。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暂由学院保留。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8813669
E-mail:wangjiayang@zjut.edu.cn
办公地点:材料楼B302
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附件1:材料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材料学院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名单.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工大发〔2014〕41号.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