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院各部门、全体教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精神,现将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中层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校机关直属单位、校级直属研究机构负责人由人事处负责考核。
1.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工由现所在部门考核,原工作学院(部门)提供工作期间的表现鉴定意见,供现部门考核时参考;因岗位聘任调动学院(部门)的人员由现工作学院(部门)考核;
2.进校未满半年的毕业生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4.各类外派人员主要依据其下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在站博士后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部门在考核时,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工比例不得超过1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3.全年累计旷工达三天(含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
4.对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较差,不能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者。
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学校将视同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教职工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服务系统”上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后提交、打印纸质考核表签名后交部门联系人(留档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控制在2页以内)。个人填报时间截止到12月24日。
表1 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部门联系人

2.各研究所(中心)根据教职工年度实际工作业绩情况提名推荐考核优秀人员,12月28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核优秀人员提名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交由学院签署)统一交学院办公室(材料楼C309),电子稿发邮箱lulinyu@zjut.edu.cn。
3.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2021年度学院考核优秀名单。
4.公示。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公示三天。
5.签署考核意见和结果。公示结束后,考核表由学院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交档案馆留档。
表2 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时间表

教职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职称(职级、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奖惩相联系,也是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各研究所(中心)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学校联系人:雷老师88320423,平台技术:张议元18846792906。
学院联系人: 骆燕、陆林雨 8881366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