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邮件系统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21-12-09 浏览次数:1923

学院各部门、全体教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精神,现将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中层干部由组织部负责考核,校机关直属单位、校级直属研究机构负责人由人事处负责考核。

1.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工由现所在部门考核,原工作学院(部门)提供工作期间的表现鉴定意见,供现部门考核时参考;因岗位聘任调动学院(部门)的人员由现工作学院(部门)考核;

2.进校未满半年的毕业生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4.各类外派人员主要依据其下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在站博士后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标准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各部门在考核时,要坚持标准,好中选优,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工比例不得超过1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工作者;

2.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3.全年累计旷工达三天(含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者;

4.对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较差,不能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者。

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学校将视同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程序

1.教职工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服务系统”上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后提交、打印纸质考核表签名后交部门联系人(留档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控制在2页以内)。个人填报时间截止到1224日。

表1  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部门联系人

图片.png
 

2.各研究所(中心)根据教职工年度实际工作业绩情况提名推荐考核优秀人员,12月28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核优秀人员提名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交由学院签署)统一交学院办公室(材料楼C309),电子稿发邮箱lulinyu@zjut.edu.cn

3.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2021年度学院考核优秀名单。

4.公示。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公示三天。

5.签署考核意见和结果。公示结束后,考核表由学院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交档案馆留档。

表2  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时间表


 图片.png

教职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职称(职级、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奖惩相联系,也是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各研究所(中心)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学校联系人:雷老师88320423,平台技术:张议元18846792906。

学院联系人: 骆燕、陆林雨 88813663

附件一:年终考核个人填写操作手册.docx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