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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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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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19〕37号)规定,学校拟启动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工大发〔2018〕32号)(附件1)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21级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所在学院同意后,于2021年12月27日上交至申请转入专业的学位点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转专业的研究生须符合《材料学院2021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要求。
(三)材料学院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经考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研究生名单并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
材料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学术型)、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学位)接受转专业申请。
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点的研究生应在材料专业研究方向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兴趣,参加当年度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300,复试考试成绩≥75分。
申请转入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点的研究生,必须具备材料学科的专业基础。
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学院转专业条件和具体进程安排,同时及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
联系人:寿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813678,MAIL: shouln@zjut.edu.cn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