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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21-12-17 浏览次数:1706

学院各部门、全院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年度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通知(浙教办函〔2021321号),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学校可申报的类型主要包括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三类,其中,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含四新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等六个子类型。

三类项目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作方案》(浙发改社会〔2019377号)和省教育厅通知(浙教办函〔2021321号)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的申报书由申报单位编制,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及协作单位情况、现实基础、建设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效益、保障措施等内容及有关支撑性文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照《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编制。

各学院可申报数额:对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不限额申报,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一流学科攀登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学科所在学院限报2项(需排序),其他学院限报1项;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提交学校教务处,并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评审;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评审情况,择优进行推荐上报。

请申报教师在122411:00前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WORDPDF格式各一份)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至:lulinyu@zjut.edu.cn。联系人:陆林雨,88813663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浙江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doc

浙江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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