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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12-23 浏览次数:2686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54号),学校决定在2022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2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学习成绩优秀,取得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博士研究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原则

学院排序原则:满足学校评选基本条件,依次按照获国家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其它荣誉等排序,同等奖学金条件下按照综测得分排序。

四、评选名额:

1、按照学校推荐名额,预评省优7人,校优13人。

五、评选程序:

1、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同时由学院统一填写优秀毕业生名册(各类表格见附件);

2、时间安排

1)1月6日前,学生申报,上交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名册汇总表(电子稿

2)35日前,学院将评选结果报研工部;

3)36日至3月12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4)2022年3月底省教育厅将汇总各高校上报的2022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材料,再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

     5)4月份,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6)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22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7)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的打印和发放。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五、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A4纸正反面印制推荐省优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先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A4纸正反面印制,省教育厅将于确认名单后下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存放于毕业生档案中,空白登记表的下发时间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3、各位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3,一式2份)纸质稿交莫干山校区福斯特大楼b302,登记表电子稿和《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等电子稿发至邮箱hyggg@zju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省级或者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

4、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4 2022届浙江工业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xls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