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安排,为做好2022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及以后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二、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三、学位论文送审申请
1.2022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导师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特别说明:盲审格式请删去参考文献后面部分。
2.申请2022年06月毕业的研究生请于2022年3月28日至3月31日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特别强调:所有拟于2022年06月申请毕业的研究生请于次时间段进系统进行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答辩资格审查表必须有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方为有效,同时应附上学术成果的佐证。
佐证材料要求:
①已发表的SCI收录论文,请提供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并由导师签字;EI收录的论文请提供EI工程索引检索页的截图,并由导师签字。
②A类、B类论文,请提供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请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已公开的发明专利请提供公开材料的复印件。
④已录用但尚未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函(或录用邮件)复印件,并由导师亲笔签名。同时需提供论文的首页,以及导师签字的《材料学院学术论文刊出及收录承诺书》。
(6)研究生将答辩资格审查表签字后交所在学院办公室(C307)。
四、学位论文送审
1.学院请按照我院学位点培养方案,将于4月2日前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等进行审查,同时撤销不符合要求申请者的申请。
2.完成送审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2022年4月2日9:00至4月7日16: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同。未按时完成者,将不能参加本批次送审。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国家及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虽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导师需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4.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请相互转告。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五、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学院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人导师不得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六、关于学位论文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请各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板严格执行。
七、关于2022年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含2021年9月、2022年1月和2022年3月获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022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时间表
项目 | 时间 |
答辩网络申请 | 3月28日-3月31日 |
学院审核资格 | 4月1日前 |
论文上传系统 | 4月2日-4月7日 |
学校送审论文 | 4月8日 |
学校送审周期 | 4月8日-5月8日 |
学院答辩安排、学院材料上交 | 5月23日前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2022年6月上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