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启动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章力文
发布日期:2022-09-08
浏览次数:1838
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本学年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
组长:冯雯
组员:佴建威、侯广亚、徐斌、陈思、周密、盛嘉伟、张惠斌、周成双、冯杰、陈枫、刘育京、陈强、吴旻、何荟文、刘通、贺馨平、张旺、陈成克、马猛、吴丹、黄银刚、周广成、章力文、费博
2、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公示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内
3、认定流程:
9月11日至9月22日,学生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操作手册;
9月22日至9月29日,完成各层级评议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操作手册;
9月29日至10月10日,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公示等工作;
注意事项:
1、特殊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需由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具体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
2、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3、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附件2:
放弃认定承诺书.doc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