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每位同学要做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合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
综合素质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在职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二、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2级新生)。
2、评选名额详见附表。
3、评选程序:
学业奖学金参照浙工大发〔2022〕3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专项奖学金参照浙工大发〔2022〕37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参照浙工大发〔2022〕40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10月1日完成综测测评公示。
10月8日-10月12日12:00前,接受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优秀集体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刘化章奖学金申请,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班长收齐后交年级总支,年级总支收齐后交学院评审。
10月12日-10月18日公示。
10月18日,将各年级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推荐名单送交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88813669 E-mail:wangjiayang@zjut.edu.cn
周老师 电话:88813669 E-mail:1527880668@qq.com
材料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分配
专业 | 2020级学业奖学金 | 2021级学业奖学金 | 单项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刘化章奖学金 | ||||
硕士人数 | 一等名额 | 二等名额 | 硕士人数 | 一等名额 | 二等名额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83 | 25 | 58 | 88 | 26 | 62 | 22 | 13 | 13 | |
材料与化工 | 107 | 32 | 75 | 109 | 33 | 76 | ||||
材料与化工(联合培养) | 19 | 6 | 13 | 43 | 13 | 30 | ||||
总计 | 209 | 63 | 146 | 240 | 72 | 168 | 22 | 13 | 13 | 1 |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8日
附件:
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办法.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