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章力文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次数:2193
各位同学: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经过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上一学年有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校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优先。
三、进程安排
1.10月25日前,学生登陆智慧一窗受理平台(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线申请,学生须内容确保填写规范和准确。线上申请流程:https://mp.weixin.qq.com/s/vcJTuvhI9HJMLkOkT6DLJg
2.10月31日至11月7日,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内。
3.11月15日前,学院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材料(附件2)。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附件: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