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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经费认领流程(新科研系统)
作者:李露洁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次数:607

新科研系统经费认领流程如下:

 

一、非免税项目:

1、项目立项。未立项项目在“新科研系统-横向项目新增(或进账合同签订)”中填写提交,经学院、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完成立项,已立项项目无须操作。

2、到款查询。委托单位打款以后,银行到款可以直接在“新科研系统-经费管理-银行到款”中查看。

3、到款认领并开票。在新系统中找到的银行到款可直接认领到对应的横向项目中,同时发起线上开票或预借票据核销。

 

二、免税项目:

1、项目立项。未立项项目在“新科研系统-横向项目新增(或进账合同签订)”中填写提交,经学院、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完成立项,已立项项目无须操作。

2、办理免税。项目在系统立项后,流程如下:

 材料准备:

(1)横向合同原件2份;

(2)横向合同复印件2份;

(3)横向合同审批表1份;

     ② 办理流程:

(1)确定甲方单位同意接收免税办理完毕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科研人员在新科研管理系统中立项(项目新增),并在“免税办理申请”中提交申请。

(3)将相关材料递交科研院项目办公室(东科教楼北213);

(4)办理时间一般为两周左右。免税办理完成后,横向项目管理员会将免税信息导入新科研系统,并上传免税登记证明(pdf)。科研人员如有需求可在项目信息查看中自行下载相关证明。

 

    注:哪些合同可以办理免税?

(1)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的技术目标是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等。

(2)技术转让合同:专利转让或实施许可。

 

3、到款查询。免税办理完结、委托单位打款以后,银行到款可以直接在“新科研系统-经费管理-银行到款”中查看。

4、到款认领并开票。在新系统中找到的银行到款可直接认领到对应的横向项目中,同时发起线上开票或预借票据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