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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材料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团员评议及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音博 发布日期:2023-04-05 浏览次数:358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作为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对团员进行考核、督促、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战斗力的积极措施,同时也是严肃团的纪律,更好地保持团员队伍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通过评选和表彰一批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来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推动共青团自身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二条 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团龄一年以上,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十佳优秀团员要求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研究生不要求),2022年度无不及格课程,2022年度“青年大学习”学习率在 90%以上,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三条 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1.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 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学生十佳优秀团干要求本学年内至少担任团内职务半年及以上,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研究生不要求),2022年度无不及格课程,2022年度“青年大学习”学习率在 90%以上,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四条 示范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团支部能起到核心作用,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支委会,支委分工明确,支委成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团员青年拥护。

2.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开展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和实践活动等,支部全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和光荣感,主动追求先进性,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无不合格团员。

3.“卡尔·马克思杯”班级参与率将作为示范团支部评选的参评标准之一。

4.在2022年度学校团委推进“示范团支部”和“智慧团建”工作中所开展的支部活动成效显著。“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及成员信息不完整的(标红),不能参评示范团支部。

5.校级示范团支部2022 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且无不合格团员

 

第五条 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志愿服务工作,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工作积极负责,志愿服务业绩突出,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在30小时以上必须是注册志愿者,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曾负责大型志愿者活动的优先,符合优秀志愿者的各项标准。

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人选从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中择优产生。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支部或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或纪律处分的。

2.近2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4.根据共青团团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试行)》(中青发[2020]13号) 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 (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 (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的通知要求,团员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少于 20 小时的一般不得参与团内评优。

5.2022年度“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将作为本次团内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参评校级荣誉称号团员的“青年大学习”学习率需达到80%及以上。

6.上学年智育排名未达到班级或专业50%。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七条 团员等级评比工作程序

(一)团员等级评比工作流程:

1.各团支部的每位团员填写《材料学院团员民主评议考评表》(见附件1)自评栏。

2.由各团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小组核实《考评表》填写内容并做好统计(见附件2)。

3.由各团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小组根据评议标准评选出A、B、C、D类团员。

4.各团支部书记于4月16日晚八点前收齐支部团员的《考评表》电子表(见附件1)上交至年级团总支,由青年团总支收齐后上交至学院团委。并于4月16日晚八点前上交一份班内团员评价电子汇总表(见附件3)以及评议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至年级团总支处。

 

(二)团员等级评比标准:

由团支部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一贯表现,结合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评出先进,找出差距。评级标准分为四种:

A类团员:

各方面表现突出,模范作用显著,在团支部评价活动中表现好,《考评表》总得分居班级团支部前20%(含20%)的团员,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计算;

B类团员:

基本各方面达到要求,在评价活动中表现较好,《考评表》总得分大于40分(含)的团员;

C类团员:

与良好要求有一定差距,二〇二二年度有违纪情况或不履行团员义务,但能认真参加评议活动,对自己缺点有正确认识,决心改正并有实际表现,《考评表》总得分小于40分的团员;

D类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长期不履行团员义务,有比较严重的违纪行为,《考评表》总得分小于40分且有处分,表现较差的团员。

第八条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比程序

1.班级推选:各班具体名额以学院核算数量为准。在团员等级评比基础上,班级A类团员中依据名额评选出若干位院级优秀团员和若干位院级优秀团干。其中,优秀团干需在社会工作任职(见附件2)中为第五类及第五类以上。

2.由青年团总支将A类团员名单和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干名单交由学院团委终审。

3.获得院级优秀团员及院级优秀团干称号的团员方有资格申请参评校级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团干。由学院组成评审小组,确定最终名单。

4.院内公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名单,及十佳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的候选人推荐名单。

5.获得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及十佳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候选人推荐资格的团员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6、附件7)。

6.若院级优秀团干与院级优秀团员所推人选相同,则优先参选院级优秀团干,同时,院级优秀团员人选依据A类团员排名顺延

第九条 示范团支部评比程序

1.各团支部需完成上一年度团支部工作总结,制作文本评选资料,于4月16日晚八点前上交电子稿于年级团总支。

2.由年级团总支将名单及参评材料交由学院,由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出院级示范团支部和校级示范团支部。

3.院内公示院级示范团支部名单及校级示范团支部名单。

4.获得校级示范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需填写推荐表(见附件5)。

第十条 优秀志愿者评比程序

1.优秀志愿者无需班级推选,有意愿参选优秀志愿者的同学可下载《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优秀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8),于4月16日晚八点前上交电子表于年级团总支。

2.学院综合参选人的2022年度志愿服务工时、智育、德育等方面,评定出院级优秀志愿者,并择优推荐1名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

 

第四章 评优名额分配

第十一条 

根据比例确定材料学院院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人数的5%,院级优秀志愿者15人,院级示范团支部2个。其中在此基础上,推选校级优秀团干5人,校级优秀团员10人,校级示范团支部2个,十佳优秀团员候选人1人,十佳优秀团干候选人1人,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1人。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 

此次团员民主评议及推优工作具体由青年团总支指导各团支部进行开展,学院团委负责监督工作。同学有权监督评比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者包庇现象,可直接向学院团委反映,经确认后,学院团委将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严格工作执行和支部大会开展,各支部大会召开需充分落实团员评议和评优工作,建议邀请导师、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第二班主任共同参会。各支部最终上交最终评议结果和评优名单时需附带两张现场活动照片。

 

如在评选过程中遇到问题以及后续反馈工作,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联系相应负责同学。

团委副书记:胡艺瀚,电话号码:18878728346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5日

 


附件:
附件1:团员评议表(班级每一位同学).doc
附件2:考评细则.doc
附件3:电子汇总表.docx
附件5:2022年度浙江工业大学示范团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4: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6:2022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7:2022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十佳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
附件8:优秀志愿者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