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3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
二、招生名额:1名
三、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2、复试学生名单(按姓氏拼音首字母排序)
王涛、喻志奎、张星照、赵琛
3、复试方案
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面试考核等三个部分。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英语水平占20%,专业基础考核占30%,综合面试考核占50%。
(1)英语水平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申请人口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理解能力(各占英语水平的50%);
口语交流(4分钟,主要涉及个人情况、家乡介绍、大学介绍、研究工作介绍、及兴趣爱好等主题),科技英语阅读与翻译(5分钟)。
(2)专业基础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验技能等。
(3)综合面试考核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
考核形式:申请人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及成果,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提问(5分钟,综合素质能力考察)。
考核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PPT陈述时间不超过6分钟。
招生考核小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英语水平、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面试各部分考核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3年6月14日8:30开始
复试地点: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材料楼C306
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个人陈述PPT,6月12日16:00前发到shouln@zjut.edu.cn邮箱,ppt文件以“姓名”命名;
复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达随机确定复试顺序,并依次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关于录取
1、学院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拟录取工作。
2、考核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五、关于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相关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它
1、若无故不按时参加考核面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2、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院均有权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当年最新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4、其他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举报、投诉、申诉
举报形式:必须实名制,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上交
时间:复试结果公示期内,过期一律不受理
地点:材料楼311
联系人:冯雯
电话:0571-8881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