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3.09.15)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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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检查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检查人员:王旭、陈成克、戴斯钦、方如意、冯闻宇、何雪华、赵帆、周成双、郑司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19]6号)相关规定,实验室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①、实验室地面和实验台面较脏,垃圾较多,未及时清理; ②、实验室水槽边上很脏,部分实验室的仪器等表面灰尘较多; ③、阳台上普遍脏乱差,堆满杂物,有些甚至堆放试剂或废液桶; ④、走廊或实验室门口雨伞随意乱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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