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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级本科生选导师的通知
作者:陆林雨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663

全体本科生导师、2022级全体本科生:

为深入推进一流本科教育,进一步健全“三全育人”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专业教师更加重视和积极参与本科生培养工作,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高水平创新型工程技术人才,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浙工大材料学院〔2022〕13号),学院决定开展2022级本科生选导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导师分配原则: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浙工大材料学院〔2022〕13号),规定每名导师指导不超过2名本科生的原则,结合2022级本科生人数及导师人数,导师分配人数如下:

1.教授(含具有三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的朝晖特聘研究员及以上岗位)可招收2名本科生(含健行荣誉生);

2.副教授(含具有三年以下高校工作经验的朝晖特聘研究员及以上岗位、朝晖特聘副研究员)及以下职称教师可招收1-2名本科生(含健行荣誉生);

3.列入导师手册中的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的教师(非两个本科专业的教师)每人招收1名本科生,共招收2名本科生(含健行荣誉生);

二、选聘流程

1.专业根据导师聘任条件确定导师名单,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由学院制作导师手册向学生公布本年度导师基本信息和科研方向。

2.学院不统一组织导师见面会,各导师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宣讲;学生可在选导师开放周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导师,了解导师研究方向。

3.学院公布各专业学生2022/2023学年所修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绩点排名,公示无异议后,学生按照绩点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导师选择。选导师分两轮进行,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绩点排名前52名(含)的学生参加第一轮选导师,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绩点排名前34名(含)的学生参加第一轮选导师,其余学生参加第二轮选导师。各轮导师名单及招生数见附件1

4.公示各专业导师选聘结果。

三、时间安排

9月28日—10月10日:导师手册下发、选导师开放周;

9月28日—10月2日:学生绩点排名公示

10月9日—10月13日:学生选导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0月16日—10月20日:结果公示及公布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级本科生选导师工作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