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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2022/2023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9-29 浏览次数:3973

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每位同学要做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合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

综合素质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在职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二、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3级新生)。

2、评选名额详见附表。

3、评选程序:

学业奖学金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工大发〔2021〕39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33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930日完成综测测评公示。

10月8日-10月12日12:00前,接受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优秀集体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刘化章奖学金申请,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班长收齐后交年级总支,年级总支收齐后交学院评审。

10月13-10月20日公示。

10月20日,将各年级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推荐名单送交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

老师  电话:88813669    E-mail:hyggg@zjut.edu.cn

周老师  电话:88813669    E-mail:15278806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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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29

学业奖学金工作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