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3.12.12)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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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检查人员:冯雯、何雪华、何青泉、罗剑敏、郑司雨、周成双、赵帆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19]6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A120 | 徐斌 | 实验台面脏乱差,废弃纸箱等垃圾堆积,天平内有样品 | 3(2):-1 |
A115 | 张林 | 烘箱上面堆放易燃物 | 10(2):-2 |
A111 | 陈强 | 电吹风未拔除电源线 | 10(3):-1 |
A110 | 车声雷 | 气体钢瓶未固定 | 9(1):-2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①、个别实验室卫生状况较差,需要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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