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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姚翠虹 发布日期:2023-12-19 浏览次数:534

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研究所(中心):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教职工,中层干部由学校组织部负责考核,具体参加学院考核名单见(附件4)。

1.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工由现所在部门考核,原工作学院(部门)提供工作期间的表现鉴定意见,供现部门考核时参考;因岗位聘任调动学院(部门)的人员由现工作学院(部门)考核;

2.进校未满半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参加师德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4.各类外派人员结合其外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1.师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

2.年度考核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1.师德考核等级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15%(附件5)。

1)优秀。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可评定为优秀。

2)合格。根据教师各项现实表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教师,考核结果可评定为合格。

3)不合格。凡教师有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师德失范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该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2.年度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研究所(中心)在考核时,要明确标准,程序规范,年度考核等级优秀的教职工比例不得超过15%(附件5)。

对初次就业,当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参与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病事假超过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休产假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各研究所(中心)应加强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师德考评的结果,排序推荐年度考核优秀名单(附件6)。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学校将视同考核不合格。所在研究所(中心)在《考核结果汇总表》内注明未考核或不合格原因报学院备案。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2.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核减绩效工资,不计算现聘岗位等级任职年限。

3.考核不合格者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

五、考核流程和时间安排

1.教职工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根据附件1的指导,登录学校综合服务网,通过人事系统填写并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并提交、打印纸质考核表签名后交部门联系人(档案馆留档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控制在2页以内)。个人填报时间截止到1225日

           表1  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部门联系人

部门名称

联系人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研究所

刘文贤

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研究所

曹华珍

功能材料研究所

新能源材料与技术研究所

贺馨平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研究所

先进材料研究中心

何青泉

学院办公室、实验中心

姚翠虹

 

2.各研究所(中心)根据教职工年度实际工作业绩情况提名推荐考核优秀人员于12月28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核优秀人员提名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附件6),系统导出的考核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交学院办公室(材料楼C309),电子稿发邮箱ych@zjut.edu.cn

3.学院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确定2023年度学院考核优秀名单。

4.公示。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公示五天。

5.签署考核意见和结果。公示结束后,考核表由学院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交档案馆留档。

                       表2  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时间表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2022年12月25日前

提交个人履职总结

个人

2022年12月28日前

各部门提交考核结果和优秀人员名单(附件6),并上交考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各研究所(中心)

2022年1月3日前

召开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学院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前

公示考核优秀名单,确定考核等级并把结果录入考核系统,完成考核工作

学院办公室

六、其他

1.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并存入个人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学院在当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皆为“优秀”人员中,遴选推荐年度优秀教师及先进工作者。

2.教职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职称(职级、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奖惩相联系,也是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

3.各研究所(中心)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学校咨询联系电话:

师德考核:党委教师工作部  姜老师  88320413;

年度考核:人事处  雷老师  88320423;

系统技术支持:姜工 18815598678。

学院联系人: 

骆燕、姚翠虹 8881366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