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十八届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校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作品来源
1、2016年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结题作品(原则上结题作品均鼓励申报参赛);
2、非2016年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的作品(评审时将作一定减分处理);
三、参赛作品范围
在校学习期间,以学生为主独立完成的科研与技术革新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学生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论文除外),具体可参赛的内容包括: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具有一定水平的自然科学、软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
5、已参加过往届竞赛的作品不在参赛范围之内。
四、参赛作品评选程序
1、“运河杯”竞赛参赛作品须填写申请表1(附件1),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有已经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应用证明等,请附录在后,评审时将作一定加分考虑。
2、学院对2016年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的作品进行结题评审。对于已申报“运河杯”竞赛的结题作品无需重复提交结题材料;对于未申报“运河杯”竞赛的结题作品需另行提交结题材料(包括: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凡无法结题项目直接减扣相应数量学院下一年度立项指标。
3、参赛作品评审分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社科、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八大类。
4、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参赛作品的真实性、技术水平等进行初评。
5、各学院在此基础上组织初赛,参照名额(附件3)确定自主评审三等奖作品和参加复赛作品,并将复赛作品排序后提交校团委。
6、校团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复赛作品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1、竞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授予荣誉证书;
2、复赛作品中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项设置分别为6%、14%、55%、25%;
3、竞赛设优秀组织奖,授予承办学院,并计入年终学院“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团体总分。
六、其他事项
1、请各位同学于10月7日18:00前提交以下电子材料到zjutcailiaokeji@163.com ,纸质稿于10月10日前交子良楼A216学工办。
(1)所有参赛作品的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材料(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软著、专利等)的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光盘)。电子稿中每件作品的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2)参赛作品汇总表(校级立项参赛作品+非校级立项参赛作品)(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光盘)。电子稿以“XX学院第二十八届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命名。
(3)未申报“运河杯”竞赛的结题作品材料(包括: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的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光盘)。电子稿中每件作品的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4)立项作品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光盘)。电子稿以“XX学院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含健行创新基金)立项作品结题情况汇总表”命名。
2、学院团委根据上报参赛作品数量及上一年度竞赛成绩测算各学院本年度推荐复赛作品数量和自主评审三等奖作品数量(附件3)。届时于10月25日16:00前参照测算结果(附件3)完成推荐复赛作品和自主评审三等奖作品的选拔,并再次提交填写有学院选拔结果的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
3、材料提交地点:子良楼A216 夏海波老师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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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工业大学第二十八届“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
附件2:第二十八届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第二十八届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数量和自主评审三等奖作品数量(待各学院参赛作品汇总提交后进行测算,并另行发布通知)
附件4: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含健行创新基金)立项作品结题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O一六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