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生工作】材料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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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做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合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
综合素质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内为准。
二、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16级新生)。
2、各年级、各专业评选名额详见附表。

3、评选程序:
学业奖学金参照浙工大发〔2014〕4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参照浙工大发〔2014〕61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9月28日-9月30日10:00前,接受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申请表班长收齐后交年级总支,年级总支收齐后交学院评审。
9月30日-10月8日公示。
10月9日,将各年级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推荐名单送交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88871529 E-mail:540161312@qq.com。
材料学院
201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