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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06 浏览次数:1258

根据研究生院安排,为做好2024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术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及以后研究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特别注意:全体在读研究生(包括2021级及以前)也可以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浙工大〔2022〕20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创新成果要求,具体实施情况按学院规定执行。

二、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三、学位论文格式预审

1.学生及导师自查(3月27日前)

学位申请人本人应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试行)》(见附件)格式要求认真撰写学位论文,杜绝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标识错误等问题。指导教师应认真指导和严格审查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详细指出论文格式存在的规范性问题,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并指导和督促学生认真修改学位论文,确保论文结构、图表、参考文献、脚注、排版等符合论文格式规范性要求,坚决杜绝学位论文中出现排版不规范、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标识错误和基本概念错误等。

学位申请人请导师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见附件)(简称《记载表》)对自己的学位论文评分。对审查通过的学位论文(评分95),由导师在《记载表》上亲笔签字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到学院。

2.各研究所(中心)格式普查(4月3日前)

各研究所(中心)的副所长(主任)应组织对拟申请学位的所有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逐一审定,并按照《记载表》评分,审查通过后(评分≥95,不符合要求的论文退回修改),由审查人填写《记载表》,《记载表》交学院,论文返回学生。

3. 学位点抽查(4月3日前)

学院学位点学位论文审查小组对拟申请学位的所有学位论文进行抽查,并按照《记载表》评分,审查通过后(评分≥95,不符合要求的论文退回修改),由审查人填写《记载表》,《记载表》交学院,论文返回学生。

4.论文格式规范检查时间节点

12024年3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导师亲笔签字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查情况记载表》交至院办C307。

2)各研究所(中心)于2024年4月3日前完成部门所有拟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3)学院学位点学位论文审核小组于2024年4月3日前完成论文格式规范抽查工作。

四、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送审

1.2024年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各研究所(中心)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

2.申请2024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请于2024年4月10日8:00至2024年4月14日17: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直接登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fw.zjut.edu.cn/),用“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系统;

(2)点击“学位管理”-“我的学位信息”进行申请;

(3)核对“学生信息”栏内容(若导师信息等有误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填写“学位论文信息”栏各项内容,并在“附件信息”栏上传学位论文。

(4)点击“提交”即完成申请(若未完成填报,可先点击“保存”,完成后再“提交”)。

五、导师审核

在研究生提交申请后,导师需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学位管理”模块进行相应审核。

1.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对同意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导师需在2024年4月14日前在“学位管理”--“学位申请”点击"审核通过",即同意该研究生本次的学位申请以及学位论文的提交。若论文需要修改,请点击操作列“审核”按钮进入学位论文申请详情页面,页面最下方点击“退回”按钮,选择退回至“草稿”状态,将退回学位申请信息(包含学位论文附件);学生再次提交论文时,需由导师在“学位申请管理”界面勾选学生,并点击"审核通过",即同意该研究生本次的学位申请以及学位论文的提交。

2.查看送审评阅结果。送审结果返回后,导师可在“学位管理”-“评阅管理”-“论文送审管理”查看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

六、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七、其他

1.关于学位论文格式,详见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09版本,请参照该学位论文格式模板执行,严格把关,也可以此规范为基础,制定具有专业特色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版本,报研究生院备案。

2.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学位【2016】2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国家及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虽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3.研究生或教师若忘记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可点击校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用手机或邮箱找回密码。

4.“学位管理”模块相关细节可能会根据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微调,具体以实际操作手册为准。


2024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时间表


项目

时间

研究生及导师格式自查

即日起-327

各研究所(中心)格式普查

327-43

学院学位论文审查小组格式抽查

43日前

研究生学位申请(含论文上传)

410-414

学院审核

410-415

学校送审论文

416

学校送审周期

416-513

学院答辩安排、学院材料上交

524日前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中上旬

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和学位数据上报

527-621





学位申请-附件.rar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