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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4.03.07)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4-03-08 浏览次数:1250

检查日期:2024年3月7日

检查人员:胡晓君、冯闻宇、何雪华、李静、罗剑敏、闻莹婷、郑司雨、周成双、赵帆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19]6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责任教师

 

存在问题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A308

曹华珍

试剂瓶未贴标签

6(3):3

A316

徐斌

地面垃圾较多

3(5):2

A510

韩金

阳台堆满垃圾、试剂空桶

3(2):2

A514

陈枫

阳台堆满垃圾

3(2):2

A526

冯杰

阳台堆满垃圾、杂物等

3(2):2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学生学习室手机充电器不用时未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