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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院第七轮“攀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骆燕 发布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457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创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技术创新水平,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攀登计划”实施办法》(浙工大材料学院〔2023〕11号)文件精神,做好第七轮攀登计划奖励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3年1月1日后获得各类成果和奖项的团队或个人,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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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奖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须为浙江工业大学;

2.同一内容的不同类型奖项,只奖励一次;

3.同一奖项,奖励实行总额度控制;

4.同一个类型成果获得更高层级奖项的,奖励实行补差;

5.列入学院其它计划支持的,不重复奖励;

6.除学生奖励外,奖励经费发至各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统筹使用;

7.如涉及表中所列高水平论文之外的同级别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8.表中未涉及的平台、奖项等其它奖励,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办法认定;

9.以上所列为奖励基准,具体支持额度视每年学科建设经费额度而定。

二、 申报与遴选

1.攀登计划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由申请人申报、学院审定。

2.工作程序:

(1)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攀登计划奖励申请表》。

(2)学院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定拟奖励项目名单,并经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奖励。

三、 时间安排

2024年3月21日16:00前,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攀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并上交书面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mse@zjut.edu.cn;经学院评审,最终确定第七轮攀登计划奖励项目,并下达相应资助经费。

其中学生奖励类(优秀生保送本院研究生)名单直接由寿黎南老师核实,无需提交申请表。

联系人:骆 燕;联系方式:0571-8881366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13日


附件:
材料学院攀登计划申报-2024.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