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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22 浏览次数:287

一、受理专项类别

(一)青年英才专项(RF-A)。该类项目的申请者须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式在编教师,已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等以上科研项目,具有较强的创新活力及领军潜力。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项。

该专项旨在资助申请人获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省级青年人才类项目、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

(二)优秀青年科学家专项(RF-B)。该类项目的申请者须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科学家年龄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式在编教师,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1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2项(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

该专项旨在资助申请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以上人才类项目、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国家重点科技项目课题等。

(三)杰出青年科学家专项(RF-C)。申请人须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正式在编教师,获得过国家“四青”人才/项目资助,或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2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且参与获国家科技奖排名前三或牵头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该专项旨在资助申请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类项目、国家科技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

二、申请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一流学科攀登工程建设规划,划拨学院申请指标如下:

所在单位

青年英才专项(RF-A)

优秀青年科学家专项(RF-B)

杰出青年科学家专项(RF-C)

备注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

2

符合申报条件的不限


三、评审与立项

1.学院推荐:相关学院、直属研究院(中心)认真组织,严格审查,根据申请指标数择优推荐。

2.学校组织评审:科研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

3.发文立项:评审结果经报学校同意,公示后发文立项。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1.正在承担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但本年度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专项项目。

2.同一类型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只能承担一项。

3.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RF-ARF-B类项目不再受理已纳入(或正在公示)学校“健行特聘教授” 岗位的受聘人员申请。

二、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开展科教融合工作,吸纳优秀在校学生参与,项目经费可用于聘用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职务。

2.基本科研业务费(科技类)项目要求负责人所在学科、学院实行经费1:1配套,并给与承诺。

三、成果标注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浙江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Provincial Universities of Zhejiang)和资助项目编号。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申请者须按申请类别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详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中涉及学科名称、学科代码请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详见附件)的学科分类填写,要求填写到二级代码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申请人将申请书(含佐证材料)的盖章签字的pdf电子版(纸质材料交至院办C307留存备查)、汇总表(电子版)2024年4月4日16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lilujie@zjut.edu.cn),电子版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名均为“专项代码-姓名-学科名称”,学科名称以申报书填表说明为准】。

 

 联系人:李露洁,联系方式:88813678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省属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2: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4年申报汇总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xlsx

附件4:PDF版指南(下)44-54代码页.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