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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材料学院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员评议及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周音博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1231

第一章 说明

第一条 

本活动旨在通过评选和表彰一批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来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推动共青团自身建设。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二条 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团龄一年以上,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校级十佳优秀团员要求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研究生不要求),2023年度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普通校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员要求2023年度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


第三条 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1.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 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学生十佳优秀团干要求本学年内至少担任团内职务半年及以上,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研究生不要求),2023年度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普通校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干要求2023年度无不及格课程,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第四条 示范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团支部能起到核心作用,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支委会,支委分工明确,支委成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团员青年拥护。

2.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开展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和实践活动等,支部全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和光荣感,主动追求先进性,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无不合格团员。

3.“卡尔·马克思杯”班级参与率将作为示范团支部评选的参评标准之一。

4.在2023年度学校团委推进“示范团支部”和“智慧团建”工作中所开展的支部活动成效显著。“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及成员信息不完整的(标红),不能参评示范团支部。

5.校级示范团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且无不合格团员,院级示范团支部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至少应为“四星级”且无不合格团员。

 

第五条 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志愿服务工作,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工作积极负责,志愿服务业绩突出,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在30小时以上必须是注册志愿者,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曾负责大型志愿者活动的优先,符合优秀志愿者的各项标准。

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人选从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中择优产生。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支部或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或纪律处分的。

2.近2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4.根据共青团团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试行)》(中青发[2020]13号) 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 (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 (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的通知要求,团员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少于 20 小时的一般不得参与团内评优。

5.上学年智育排名未达到班级或专业50%(校级);上学年智育排名未达到班级或专业70%(院级)。


 

第三章 评优名额分配

第七条 

校级评优:根据学院团员总数比例确定材料学院校级优秀团干4人,校级优秀团员9人,校级示范团支部2个,在此基础上推荐参评校级十佳优秀团员候选人1人,十佳优秀团干候选人1人,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1人。

院级评优:根据学院团员总数比例确定材料学院院级优秀团干50人、院级优秀团员50人,院级优秀志愿者15人,院级示范团支部2个。

 


第四章 材料提交

第八条 

各类申请表请于4月15日中午12:00前提交给各年级团总支,逾期视为放弃;各年级团总支收集完毕后,请提交给团委副书记:丁少杰,联系电话:16605820414

提交文件的命名规则:

校级:【校级】姓名-校级优秀团干/团员申请表;

院级:【院级】姓名-院级优秀团干/团员/志愿者申请表。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示范团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2: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3:2023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十佳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
附件4:【院级】2023年度材料学院示范团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5:【院级】2023年度材料学院优秀团干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6:【院级】2023年度材料学院优秀志愿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