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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外来人员实验室准入及管理办法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4-04-09 浏览次数:135

为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学院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学院实验室工作期间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中的外来人员是指除本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之外的,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已经被浙江工业大学录取但未正式报到入学的学生;(二)与学院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的外单位学生;(三)因科研项目合作需要进入学院实验室进行培训、实验、测试等外来人员。

二、设备维护维修、送样人员、培训人员和访客等不参与任何实验活动的外来人员不纳入本管理办法,但须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指定人员陪同,进行安全说明,确保其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不得接触实验设备及任何化学品,并签署访客登记表。

三、凡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需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要求。

四、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实验、测试等,必须事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外来人员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参与科研工作申请表》(附件1),阐明进入实验室目的、时间、工作内容及安全教育等情况,经审查同意后,办理实验室准入相关登记手续,签订《外来人员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协议书》(附件2),交学院办公室备案。

五、经学院同意的外来人员进入学院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外来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学院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二)外来人员必须参与本学院联系人组织的针对拟进入实验室的专项安全规程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装备穿戴、应急程序、化学品处理和设备操作等。

(三)外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保障期限至少应覆盖外来人员在实验室的整个工作期间。

(四)外来人员须签订并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附件3)。

(五)本学院联系人应做好外来人员的每次签到和签出手续。

六、外来人员必须在本学院联系人在场情况下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操作。

七、本学院联系人应做好实验安全等监督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操作特种设备和贵重仪器,不允许开展过夜实验。

八、 对违反本办法私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相关责任人,学院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外来人员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参与科研工作申请表.docx
附件2-外来人员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参与科研活动的协议书.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