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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材料学院关于2022级硕士研究生开题的通知
作者:寿黎南 发布日期:2024-04-17 浏览次数:984

学院各部门、各导师、2022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016号)以及研究生教学工作进度的安排,2022级硕士研究生应在20245月10前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请各导师按时安排学生完成开题等相关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开题报告的内容

   论文选题的目的和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拟突破的难点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实验方案或写作计划等;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开题报告的书面材料不得少于3000字。

 2、开题工作的组织

   实行导师负责制,开题工作由各导师自行组织,研究生在选题、系统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及调研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所在学科、专业范围内报告及论证,由导师主持,并邀请有关学科、专业的专家三至五人组成开题报告评议组。评议组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表决。

 3、开题报告撰写

    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后,按规定要求撰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见附件)1份,由评议组每一位教师签名,导师需对开题报告综合评语给出具体指导意见和综合评语。

   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4、联培生的开题工作由联合培养单位导师组织,原则上需有校内导师参与。其他要求相同。

5、开题报告不通过的学生以及6月底之前未完成开题的学生,统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开题,学院组织的开题报告仍不能通过者,延迟进入论文阶段时间;

6.时间节点:通过开题报告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2024510将开题报告申请表纸质稿交至莫干山校区材料C307(联培生开题报告先暂存联培单位,待毕业后统一带回学院)

7、2023级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原则上参照本通知执行。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