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2024.06.20)
作者:何雪华
发布日期:2024-06-21
浏览次数:262
检查日期:2024年6月20日
检查人员:孙航、何雪华、李静、李晓、闻莹婷、张健力、赵帆、郑司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环保督查考核奖惩细则(修订)的通知》(浙工大发[2020]11号)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浙工大材料[2024]2号)相关规定,发现以下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相应实验室限期做好整改工作。
地点 | 责任教师 |
存在问题 | 扣分情况 (参照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评分内容) |
A122 | 车声雷 | 气体钢瓶未固定 | 9(1):-4 |
A204 | 车声雷 | 学生未穿实验服 | 11(1):-4 |
A230 | 潘军 | 使用破损的玻璃容器 | 6(5):-2 |
B205、207 | 潘军 | 储存大量的易燃液体 | 6(6):-6 |
A502 | 吴波震 | 实验桌面杂乱 | 3(5):-2 |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发现的其他需整改内容(暂不扣分):: 请各实验室在假期前进行一次彻底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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