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以培养更多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做好学年总结工作,结合研究生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
综合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评语登记表》,并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内为准。
综合测评中,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说明:不上交综合测评材料视为放弃所有评奖评优,请务必重视。
二、学年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士生(不包括2024级新生)、博士生。
2、评选程序: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填写综合测评相关表格(附件1-附件4),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申报交给班长(附件1、附件2交文本表格,需要本人签字、导师签字,附件3交电子表格),班长收齐后,于9月20日-23日完成材料初审,交给年级团总支(纸质材料)。各年级团总支于9月24日前完成材料汇总、审核、排名,年级汇总电子稿(EXCEL表)统一递交至144025535@qq.com(联系人:熊燕15086638579)。
各年级联系人:
2022级硕士:张艺霖 18868424736
2023级硕士:王宇垌 15068582792
2022级博士:张 良 19157682607
2023级博士:胡柳益 13486210953
2024级博士:石东升 1858612769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9日
20232024 学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补充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