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学院各部门、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总结与凝练,并为突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现启动2024年高层次本科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的相关规定,教学成果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基础学科和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等方面。本次同时受理与我校本科教育紧密关联的职业教育类或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二、培育原则
1. 坚持育人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2. 注重教育创新。体现国际国内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优先培育围绕关键核心内容开展创新研究与实践的项目。
3. 突出实践成效。注重问题导向、成果导向,在全省、全国有一定影响力,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
4. 强化顶层设计。注重各级各类项目、成果整合,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部门)合作,以及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联合申报,但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牵头单位。
5.定位高端突破。培育的教学成果项目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有独特创新性,教育教学成效特别突出,经过项目培育能够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要求
1. 成果须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具有推广价值。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或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底)。
2.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 已获得过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内容类似且没有重大创新和突破,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4. 每个学院限推荐不超过两项,在汇总表中排序后推荐。
四、培育办法
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立项培育项目后发文。
学校将为立项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提供培育经费,定期开展培育项目的方案设计指导、阶段性成果优化、成果质量提升等活动。
五、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反映成果创新教育教学思想与理念、育人目标,以及反映学生学习效果、教学效益等方面的佐证材料。所有项目均需由所属单位推荐,学院对申报项目审核、排序后统一向学校申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完成的成果,应通过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报。
请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汇总表、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lulinyu@zjut.edu.cn,申报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送学院办公室(莫干山校区材料楼C309),联系人:陆老师,电话:88813663。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