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经学生个人申报,班级第一轮审核、年级第二轮审核,学院第三轮审核,现将材料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24.9.25-2024.9.27下午14:00。
公示期如有问题,请填写公示意见书面材料(注明反馈问题、反馈人信息等)反馈至材料楼B302办公室黄老师处。学院于9月27日14:00-17:00统一处理,对于有争议的加分项目,提交学院综合测评评定委员会审议。
特别说明,综合测评所有加分项目接受学院师生监督、核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及毕业前所有评奖评优。
审核几点说明:
1.所有加分材料时间为:2023.9.1-2024.8.31,不在时间区域内不在加分范围内。所有加分材料,需标注“浙江工业大学”身份。
2.党团线获得多项荣誉时取最高分,不重复加分。集体获得荣誉每个成员只加50%。
3.经上学年奖学金评定后获得的校级荣誉如: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班集体等荣誉不予以加分。
4.德育模块中荣誉项,参加各类国家、省级、校级高层次会议和活动的志愿服务,给学院带来一定声誉影响的,经学院团委认定,可给予院级通报表扬,未经认定的不予加分,通表学年内累计不超过3次。
5.科技立项或竞赛中,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立项或竞赛得奖,取最高级别加分;如项目跨学年立项评奖,则科技得奖要减去上一年立项所得分数,如未跨学年则无需减分,如未经过立项直接比赛得奖的,也无需减去立项分;同一项目,2023年和2022年,只能加一次分。
6.研究生科技立项加分是指以研究生身份参加的项目,如新苗、挑战杯、运河杯。参加导师项目不予加分。
7.关于论文,第一作者加该类别满分(共同作者认第一排序),若第一作者为大小导师(经学院认定的)则第二作者加该类别满分,其他情况下均不加分。JCR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准,核查通过http://www.letpub.com.cn/index.php?page=journalapp&view=search。
8.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会议论文、墙报需要获得秀论文和优秀墙报奖,考评中方可加分,录用不加分。
9.考证加分:一年级硕士之前通过大学英语六级、二年级硕士当年度(以发证时间为准)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且在研究生一年级综合考评未加分的,考评中方可加分。其它社会上语言类考证,时间须在2023.9.1—2024.8.31内。
10.暑期社会实践考核优秀按1/期给予加基本分。2023年的暑期实践答辩评审在2023年9月,可以加分。2024年的暑期实践还未答辩评审,加参与分,荣誉分计入下一年加分。
11.学硕参加社会实践只包含由学校、研工部、学院推荐在政府机关、企业挂职者,参加短期实践的需要提交实践报告。否则一律不予加分。
12.文体活动以学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主办的,由主办单位出示的参赛人员证明名单和获奖证书方为有效。
13.运动会参赛基本分0.5,参加多个项目不予累加。获得名次,只加名次分;关于文艺美术等非专业竞赛,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励,取最高层次分。
14.纵向团队团日活动、党支部活动、安全知识竞赛按照非专业性竞赛加分。
15.所有加分必须附上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如成绩单、寝室卫生分数表。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