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薛子源
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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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本次申请对象为2023-2024学年认定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二学位)资助对象。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成绩绩点或综合测评排名前50%(含)的学生优先,德育成绩等级必须为合格(含)以上(见综测文件)。
4.若成绩绩点和综合测评均未进入50%,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进程安排
1.10月10日-10月15日,学生启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见:
https://mp.weixin.qq.com/s/LVnyQm9UTz3EdhPtrMImCg
2.11月3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完成一窗受理平台在线审核结果的提交;
3.11月8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8日